ICS97.220
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8—2013
代替GB19079.8—2005
体
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射击场所
Operationconditionsandtechnicalrequirementsfor
gymnasiumandplayground—
Part8:Shootingrange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8—2005《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射击场所》,与
GB19079.8—200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行引用文件”的说明内容及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射击场所”的定义(见3.1);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关于各类射击项目的术语及定义(见3.2、3.3、3.4、3.5、3.7);
———删除了“实用射击运动”(见2005版3.6);
———增加了“激光射击”(见3.6);
ⅠGB19079.8—2013
———删除了“靶道”的定义(见2005版3.8);
———增加了“运动狩猎射击”(见3.8);
———修改了“靶挡”的定义(见3.9);
———修改了“靶壕”的定义(见3.10);
———修改了“射击技术指导人员”的定义(见3.11);
———修改了“从业人员资格”的定义(见第4章);
———删除了“步手枪、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射击靶道长度的要求(见2005版5.1.1.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靶壕后方及侧方防护设施的要求
(见5.1.1.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场地”中关于场地光照度的表述(见5.1.1.4);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靶板后方挡弹设施的要求(见5.1.2.1);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对射击区地面的要求(见5.1.2.2);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射击位置之间隔挡设施的要求
(见5.1.2.3);
———修改了“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场所”“设施设备”射击位置枪支控制装置的要求(见5.1.2.4);
———删除了飞碟多向抛靶房的设置要求(见2005版5.2.1.4);
———删除了飞碟射击位置枪支控制装置的要求(见2005版5.2.2.1);
———删除了“弓弩射击场所”射道长度的要求(见2005版5.3.1.1);
———删除了“弓弩射击场所”地线至靶线上空多级靶挡的要求(见2005版5.3.1.3);
———修改了“弓弩射击场所”射击位置的宽度(见5.3.1.3);
———修改了“弓弩射击场所”“设施设备”中射击位置之间隔离设施的要求(见5.3.2.1);
———修改了“实用射击和彩弹枪射击场所”,修改为“彩弹射击和激光射击场所”(见5.4);
———增加了“运动狩猎射击场所”(见5.5);
———增加了飞碟射击使用猎枪弹的标准要求(见5.6.2);
———修改了“器械”中耳塞、耳罩的表述(见5.6.3);
———修改了枪弹库的表述方式(见5.7);
———增加了枪弹库地理位置的要求(见5.7.3);
———修改了“辅助设施”中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要求,并调整到7.9(见2005版5.7.4);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关于卫生间的要求(见2005版5.7.2);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设立广播的要求(见2005版5.7.3);
———删除了“辅助设施”中的室内通风设施的要求(见2005版5.7.5);
———修改室内射击场所的环境卫生要求(见第6章);
———修改了“安全保障”中安全制度的要求(见7.1);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见7.2);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射击技术指导人员的要求(见7.6);
———增加了“安全保障”中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要求(见7.9)。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郎维、于海娟、赵雨青、黎明、郑文君、孙艾芳、苗华封、吴广琳、贺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079.8—2005。
ⅡGB19079.8—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射击场所
1 范围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射击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射击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射击场所 shootingrange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射击训练、比赛、健身和休闲等活动的场所。它包括步手枪射击、移动靶射击、
飞碟射击、弓弩射击、彩弹射击及激光射击和运动狩猎射击等场所。
3.2
步手枪射击 rifleandpistolshooting
使用步枪、手枪对预先设置的固定目标进行射击,以命中计算成绩的运动项目。
3.3
移动靶射击 runningtargetshooting
使用枪支对预先设置的移动目标进行射击,以命中计算成绩的运动项目。
3.4
飞碟射击 claytargetshooting
使用猎枪对预设的飞行目标进行射击,以命中计算成绩的运动项目。
3.5
弓弩射击 crossbowshooting
使用弓弩对预先设置的目标进行射击的运动项目。
3.6
激光射击 lasershooting
使用特定的击发器,以弱激光光束作为“子弹”进行射击的运动项目。
3.7
彩弹射击 paintballshooting
使用特定的发射器,以彩弹作为“子弹”进行对抗射击的运动项目。
1GB19079.8—2013
GB 19079.8-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8部分 射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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