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97.220 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1—2013 代替GB19079.1—2003 体 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 Operationconditionsandtechnicalrequirementsforgymnasiumand playground—Part1:Swimmingplace 2013-10-10发布 201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本部分与 GB19079.1—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各类人工游泳池、游泳馆面向群众健身开放时的经营管理工作 (见第1章);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游泳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见2003版第3章); ———增加了游泳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水质管理员等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教练员、医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从业人员资质要求(见2003年版4.1); ⅠGB19079.1—2013 ———删除了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方面的要求(见2003版4.2); ———删除了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要求(见2003年版5.1.1列项第1款); ———删除了人工游泳池建筑质量和材料要求(见2003年版5.1.1列项第2款); ———增加了游泳池无视线盲区要求(见5.2); ———增加了儿童游泳池水深要求(见5.3); ———增加了带出发台游泳池水深要求(见5.5); ———增加了出入水扶梯要求(见5.6); ———合并了游泳池岸、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通道地面的静摩擦系数要求(见5.7); ———删除了游泳池旁设置排水沟的要求(见2003版5.1.1列项第7款); ———修改并明确了水处理设备应符合的标准要求(见5.9); ———修改了游泳池水面水平照度要求(见5.11); ———增加了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尺寸和水质要求(见5.12); ———删除了强制喷淋设备要求(见2003年版5.1.8); ———增加了儿童游泳池设备配置要求(见5.13); ———修改了人员出入口和疏散通道要求(见5.14); ———删除了对天然游泳场所的要求(见2003年版5.2); ———修改了室内空气和环境卫生应达到的标准要求(见6.2); ———增加了水质监测、环境消毒、清污期间停止营业等卫生、环境管理要求(见6.3、6.4、6.5); ———删除了医务人员配备要求(见2003年版7.2.5); ———删除了救生设施、救生人员及安全制度中天然游泳池的相关要求(见2003年版7.1、7.2、7.3); ———删除了工作人员现场值班、上岗佩戴标识、电器机械设备启用等要求(见2003年版7.3.5、 7.3.6、7.3.7); ———增加了设置“严禁跳水”、“佩戴泳帽”等安全和警示要求(见7.3.2)。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国 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华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 中心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秋平、江斌波、张梅、张伟、刘海鹏、赵英魁、王燕京、高祺。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079.1—2003。 ⅡGB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 1 范围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游泳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人工游泳池、游泳馆面向群众健身开放时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CJJ122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游泳池 swimmingpool 人工建造的供人们在水中进行各种游泳竞赛、训练、休闲健身的不同形状的水池。 3.2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socialsportsinstructors(swimming) 在游泳活动中从事游泳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3.3 游泳救生员 swimminglifeguard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并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 现场急救的人员。 3.4 水质管理员 waterqualityadministrator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监测和处理,并负责游泳池水处理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专门 人员。 4 从业人员资格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游泳救生员应进行年度审核。水 质管理员应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1GB19079.1—2013

.pdf文档 GB 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 游泳场所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 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 游泳场所 第 1 页 GB 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 游泳场所 第 2 页 GB 19079.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 游泳场所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24:17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