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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40 D 21 DB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 52/T 778—2012 大块煤样的采取方法 Method for sampling of large coal sample 2012 -10 - 15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11 -15 实施 发 布 DB52/T 778—201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采样工具............................................................................ 1 5 采样基本原则 ....................................................................... 4 7 样品的包装和标识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采样报告 .......................................................... 7 I DB52/T 778—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规范大块煤(粒度 100mm~300mm)的样品采取方法和基本原则,提高采样精密度和准 确度,满足贵州煤炭市场煤种复杂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由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杰、邹进、朱彤、骆永。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52/T 778—2012 大块煤样采取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大块煤样品采取方法的定义、工具、基本原则、采样方法、采样精密度、样品包 装和标识以及采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工业大块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475 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大块煤 industrial large coal 由各种煤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而且粒度在 100mm~300mm 之间的块状物占 60%以上,作为 工业燃料、工业原料及其它工业用途的块煤称为工业大块煤。 3.2 工业大块煤样品 industrial large coal samples 代表工业大块煤平均性质的样品。 3.3 标称粒度 nominal size 100mm~300mm 之间的块状物占 60%以上大块煤产品的粒度。 4 采样工具 4.1 人工采样工具的基本要求 1 DB52/T 778—2012 4.1.1 采样工具的基本要求为:采样器具的开口宽度应满足以下公式的要求且不小于 300mm。 W≥3d ......................................... (1) 式中: W──采样器具开口端横截面的最小宽度,单位为毫米(mm); d──大块煤的标称粒度,单位为毫米(mm)。 4.1.2 采样器具的容量应至少能容纳 1 个子样的大块煤量,且不被试样充满,大块煤不会从采样器具 中溢出或泄漏。 4.2 示例 图 1-图 3 给出采取子样的器具的示例:探管采样斗、采样铲、机械采样斗。 4.2.1 圆形探管:用不锈钢等不易粘煤的材料制成,在插入大块煤中时较困难,从煤中拔出时煤可能从 底部掉下。(见图 1) 4.2.2 采样铲:由钢板制成并配有足够长度的手柄,如进行其它粒度的块煤采样可相应调整铲的尺寸。 (见图 2) 4.2.3 机械采样斗:使用机械小型挖机,如进行其它粒度的块煤采样可选择不同开口尺寸的机械小型 挖机。(见图 3) 2 DB52/T 778—2012 图1 圆形探管 3 DB52/T 778—2012 图2 图3 5 采样基本原则 4 采样铲(适用于标称最大粒度 100mm) 机械采样斗(适用于标称最大粒度 300mm) DB52/T 778—2012 5.1 采样单元 5.1.1 以 500t 的批量为一个基本采样单元。 5.1.2 当每天的生产量、实际发运量或堆煤量大于或小于 500t 时,但最多不能超过 2000t,以实际批 量为一个采样单元。 5.2 采样精密度 本标准用干基灰分表示大块煤采样、制样和化验总精密度,精密度规定见表 1。 表1 5.3 采样精密度(灰分,Ad) Ad≤20%干基灰分% Ad>20%干基灰分% ±1/10Ad 但不小于±1.00(绝对值) ±2%(绝对值) 子样数目 5.3.1 每一基本采样单元子样数目不能少于 18 个。 5.3.2 批量小于 500t 时,子样数目为 18 个。 5.3.3 批量大于 500t 时的子样数目 N(个),按以下式计算 N  n m 500 ……………………………………………………………… (2) 式中: m──实际被采样的大块煤批量,单位为吨(t) ; n──基本采样单元子样数目,单位为个。 5.4 子样质量 标称粒度小于或等于 100mm,子样质量不少于 6kg;标称粒度大于 100mm,子样质量不少于 0.06d(d 是被采煤标称粒度)。 6 采样方法 6.1 大块煤煤流中采样 6.1.1 移动大块煤煤流中采样按时间基采样或质量基采样进行。时间间隔 T(min)和质量间隔 m(t) 按下式计算。 T 60Q Gn .......................... (3) m Q n 式中: Q──采样单元,单位为吨(t); 5 DB52/T 778—2012 G──大块煤流量,单位为每小时(t/h); n──子样数目,单位为个。 6.1.2 用采样铲于移动大块煤流皮带上采样时,采样铲只能在大块煤流中穿过 1 次,即只能在进入或 撤出大块煤流时取样,不能进、出都取样。 6.1.3 于移动大块煤流皮带上采样时,采样器必须紧贴皮带,不允许悬空铲取大块煤流,采样器每采 1 个子样只能发生在皮带上截取 1 次。 6.2 火车顶部采样 6.2.1 子样位置选择 子样应分布于整个采样单元,每一车厢至少应采取一个子样,子样位置应逐个车厢不同,以使车厢 各部分的大块煤都有相同的机会被采出,常用的方法如下: 系统采样法:本法仅适用于每车采取的子样相等的情况。将车厢分成若干个小块并编上号(如图 4), 在每车子样数超过 2 个时,还要将相继的、数量与欲采子样数相等的号编成一组并编号。如每车采 3 个子样时,则将 1、2、3 号编为每一组,4、5、6 号编为第二组,依此类推。先用随机方法决定第一个 车箱采样点位置或组位置,然后顺着与其相继的点或组的数字顺序、从后继的车箱中依次轮流采取子样; 随机采样方法:将车厢分成 18 个小块并编上号(图 4),然后以随机方法依次选择各车厢的采样 点位置。 1 4 7 10 13 16 2 5 8 11 14 17 3 6 9 12 15 18 图4 随机采样方法 6.2.2 当批量大于 500T 时,各车采取子样数 N(个/节)按式计算并修约到整数(小数只进不舍), 并按 6.2.1 分布子样。 N N1 ........................................ (4) N2 式中: N──各车应采取子样数目,单位为个/节; N1──按公式计算的子样数目,单位为个; N2──车厢数目,单位为节。 6.3 汽车和其它小型运载工具采样 汽车或其它小型运载工具的采样,在卸下后的新工作表面上分成 18 个小块并编上号,然后以随机 方法选择采样点位置用挖机采取。 6.4 6 大块煤堆采样 DB52/T 778—2012 6.4.1 概述 大块煤堆的采样应当在堆堆或卸堆过程中,或在迁移煤堆过程中,以下列方式采取子样:于输送煤 流上、小型运输工具如汽车上、堆/卸过程中的各层新工作表面上、斗式装载机卸下煤上以及刚卸下并 未与主堆合并的小煤堆上采取子样。不要直接在静止的、高度超过 2m 的大煤堆上采样。当必须从静止 大煤堆表面采样时,可以使用下述的程序,但其结果极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倚,且精密度较差。从静止大 煤堆上,不能采取仲裁煤样。 6.4.2 子样点布置 6.4.2.1 在堆/卸煤新工作面、刚卸下的小煤堆采样时,根据煤堆的形状和大小,将工作面或煤堆表面 划分成若干区,在子样数满足 5.3.1 要求的情况下,将区分成若干面积相等的小块(煤堆底部的小块应 距地面 0.5m),然后用系统采样法或随机采样法决定采样区和每区采样点(小块)的位置,从每一小 块采取 1 个全深度或深部或顶部煤样,在非新工作面情况下,采样时应先除去 0.2m 的表面层。 6.4.2.2 7 在斗式装载机卸下煤中采样时,将煤样卸在一干净表面上,然后按 6.4.2 .1 法采取子样。 样品的包装和标识 大块煤样品应装在无吸附、无腐蚀的气密容器中,并有永久性的唯一识别标识。 样品标签或附带文件中应有以下信息: a) 样品的种类、级别和标称粒度以及批的名称; b) 样品类型(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煤样等); c) 采样人员; d) 采样地点、日期和时间。 8 采样报告 采样应有正式签发的、全面的采样和试样发送报告或证书(见附录 A)。 采样报告或证书除了应给出第 7 章节所有的全部信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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