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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C62 备案号:49724-2016 内 蒙 DB15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007.2—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 2 部分:检疫查验 The core capacity building of port Public Health Part 2:quarantine inspection 2016 - 05 - 25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8 - 25 实施 发 布 DB15/T 1007.2—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检疫查验; ——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第4部分:卫生监督; ——第5部分:卫生处理; ——第6部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部分为第2部分。 本部分由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内蒙古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靳木子、郝广福、张朝富、陈宇飞、王莉娜、范晶。 I DB15/T 1007.2—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 2 部分:检疫查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中检疫查验工作的建设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中的检疫查验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2 对象 检疫查验对象包括: ——入出境人员; ——入出境交通工具; ——入出境集装箱、货物、邮包、快件、行李物品; ——入出境特殊物品; ——入出境尸体、棺柩、骸骨; ——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的监测与排查。 3 要求 3.1 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应包含以下内容: ——制定并实施入出境人员检疫查验、医学巡查、医学排查、快速筛查、采样送检、病人转送、携 带物查验等工作程序以及相关记录要求: ——制定适合口岸实际的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查验工作规范; ——建立货物、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 ——建立不合格货物、集装箱的后续处理程序和机制; ——制定口岸特殊物品查验、处置和后续监管规程; ——制定口岸入出境尸体、棺柩、骸骨卫生检疫查验操作规程; ——制定核生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方案等。 3.2 人员 3.2.1 查验人员配置 3.2.1.1 数量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配置与入出境口岸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的流量、频次以及口岸的工作实际情 况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特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人员)数量,岗位专业人员最低不能少于现场工作人员的 1/3,少于6名工作人员的旅检口岸,最少2人为专业人员;保证每班次(批次)查验人员至少应配备1 名医学或公共卫生专业人员。 3.2.1.2 资质 1 DB15/T 1007.2—2016 带班人员、医学巡查人员、流调和医学排查人员应由具备相关医学或公共卫生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 3.2.1.3 培训 保证检疫查验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获得上级检验检疫机构资格考核;保证在岗专业人员每年至少参 加一次以上专业学习、培训或演练。 3.2.1.4 备案 签发有关查验证书的人员,应有上级检验检疫机构授权或备案。 3.2.2 查验人员能力 3.2.2.1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备相应检疫查验能力: ——熟练掌握有关检疫查验对象的检疫查验工作程序; ——熟悉所在口岸常见公共卫生风险的处置程序,具备实施前期处置的能力; ——掌握在交通工具上开展媒介生物监测和控制的能力; ——特殊物品查验岗位人员应掌握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标签要求; ——特殊物品后续监管岗位人员应掌握病原微生物的风险等级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入出境尸体、棺柩、骸骨,应具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卫生处理及其他处置 的能力; ——能够根据监测设备报警、监测排查、信息通报等开展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工作,并了解核生化 有害因子超标事件的初步处置流程,及上报上级检验检疫机构和通报地方政府的渠道和时限; ——掌握不同种类的仪器及γ 谱仪对各种监测对象的监测方法; ——掌握生物有害因子的采样、制样、移运样品和对快速检测试剂结果正确判别的方法及针对不同 生物有害因子事件的卫生处理方式; ——具备通过侦毒器等化学有害因子检测仪器、设备开展突发事件排查的方法。 3.2.2.2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备相应个人防护能力: ——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种类及要求; ——掌握生物安全一、二、三级防护水平分级; ——掌握防护装备的穿脱程序; ——掌握物质放射性产生的基本原理、外照射和内照射的防护不同要点和方法以及一次接受剂量和 一年接受剂量的限值。 ——了解核生化有害因子的种类、性质及危害方式。 ——掌握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的防护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 A、B、C 级防护的穿戴方法,并 且了解不同有害因子应采用何种防护级别。 3.3 个人防护设施用品配置 3.3.1 专用储藏区域 设有个人防护用品专用储藏区,配备必要的储藏柜。 3.3.2 防护用品包括: ——配有适当数量的各级防护装置,其中生物安全三级 2 套以上,二级 5 套以上,其他级别防护用 品数量充足,满足工作需求; 2 DB15/T 1007.2—2016 ——按岗位人数配有适量个人剂量仪及放射性防护服; 3.3.3 管理制度 建立有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制度,定期保养、补充、更换。 3.4 设施设备配置 针对检疫查验对象,设置不同功能分区,配置检疫查验所需设施设备,参见附录A。 4 口岸检疫查验发现能力 4.1 传染病发现能 通过主动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发现有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必要时,开展 现场采样和快速筛查。 4.2 其他卫生学指标发现能力 依据风险分析和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发现出入境人员以外检疫对象的卫生学问题(如截 获医学媒介生物或发现垃圾、污物、污水等有毒有害物质、核生化有害因子等),并实施有效的针对性 控制措施。 3 DB15/T 1007.2—2016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疫查验所需设施设备 表 A.1 检疫查验所需设施设备 设施 疫情信息监测管理系统 旅客候检区。配置引导牌、告示牌、公告栏、 宣传栏、填卡台、候检线、标志牌、健康申 明卡填写模板、健康咨询台。 旅客查验通道。 配置查验台、标志牌、通道护栏、核和辐射 检测及体温检测设备设置区。 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区 。 配置查验台、标志牌、告示牌、公告栏、箱 包检查台、 X 光机及核和辐射检测设备设置 区。 仪器设备 数量 能够接入网络的专用电脑及相关通讯设备。 2 电子显示屏 1 电子触摸屏 1 查验台 通道数×1 红外热成像体温监测仪(含智能恒温黑体) 通道数×1.5 手持红外测温仪 通道数×2 通道式核辐射检测仪 1 医学巡查箱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行李检查 X 光机(可一机两屏) 1 行李和核辐射检测仪 行李传送带数×1 禁止进出境物品投弃箱 1 对讲机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便携式核素检测分析设备 1~2 核与辐射防护设备 2 放射性物质收纳屏蔽容器 1 医学防护设备(手套,防护服、口罩),常用 消毒药械 医学排查室。 不低于 20 平米。(出入境各 1 间) (负压)隔离留验室。最低 30 平米。 1、有独立分开的场所,用于对受染人、受染 嫌疑人进行隔离、留验。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常用医学检查设备(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医疗急救箱(含常用急救药械)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诊疗床 2 诊疗推车 2 生物安全采送样箱 2 心电图仪 2 普通担架 2 空气消毒设备 2 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1 诊床(休息椅) 2 高压消毒锅 1 各类废弃物收集容器 1 氧气供应设备 2 负压担架 2 消毒设备 2 2、隔离场所的布局及流程应符合传染病控制 要求; 3、配备必要的诊疗设施并确保运转正常。 4、配备有用于病人转运所需的专业工具。 4 DB15/T 1007.2—2016 表 A.1 (续) 设施 仪器设备 数量 生物安全柜或超净工作台 1 酶标仪 1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1 低温冰箱 1 普通冰箱 1 光学显微镜 1 冰冻离心机 1 移液器(套) 1 恒温水浴箱 1 荧光定量 PCR 仪 1 常用生物病原体、恐怖因子快速检测试剂 1 消毒灭菌药械、设备 1 常用消毒药械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高压灭菌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实际 各级防护服装、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靴 满足 6 人以上同时使用 核和辐射防护设备 满足 6 人以上同时使用 手持红外测温仪和/或红外耳温计 通道数×1.5 生物样本采集、检测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核和辐射检测设备 1 设查验通道。配置查验台、标志牌、核和辐 便携式核素检测分析设备 1~2 射检测设备设置区。配备通讯(视音频、数 核与辐射防护设备 4 放射性物质收集容器 1 检疫查验箱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现场影音记录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手持红外测温仪和/或红外耳温计 登车检疫人员数量×2 生物样本采集、检测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核和辐射检测设备 1 便携式核素分析设备 1~2 核与辐射防护设备 4 放射性物质收集容器 1 检疫查验箱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现场影音记录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快速检测实验室 物品储备室 出入境汽车查验: 据)、视频监控等设施。 出入境列车查验: 设检疫查验站台。核和辐射检测设备设置区。 配备通讯(视音频、数据)、视频监控等设施。 5 DB15/T 1007.2—2016 表 A.1 (续) 设施 出入境航空器查验: 设远机位。配备通讯(视音频、数据)设施。 仪器设备 数量 手持红外测温仪和/或红外耳温计 登机检疫人员数量×2 生物样本采集、检测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检疫查验箱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现场影音记录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核和辐射检测设备 1 生物样本采集、检测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便携式核素分析设备 1~2 核与辐射防护设备 4 放射性物质收集容器 1 检疫查验箱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现场影音记录设备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器 必配,数量根据需要 出入境货物、集装箱查验:分为检疫查验区、 检疫隔离区、卫生处理区。安装媒介控制设 施。配备标志牌、查验平台、核和辐射检测 设备设置区。配备通讯(视音频、数据)、视 频监控等设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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