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40.01 C 37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293.4—2015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quipments for basic health emergencies responding unit — Part 4 : Nuclear and radiation accident 2015 - 12 - 30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293.4—201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技术要求...........................................................................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装备配备数量 .................................. 5 参考文献.............................................................................. 7 I DB11/T 1293.4—2015 前 言 DB11/T 1293《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传染病暴发处置类; ——第3部分:化学中毒处置类;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本部分为DB11/T 1293的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玲、王宏芳、马永忠、冯泽臣、娄云、宁芳、李德娟、黄高平、邵石雨。 II DB11/T 1293.4—2015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核与辐射事故(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处置中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的基本要求和 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核与辐射事故的卫生应急现场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2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4835.2 辐射防护仪器 β、X 和 γ 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 第 2 部分:应急辐射防护用便携式高量程 β 和光子剂量与剂量率仪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21147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的要求 AQ 6102 耐酸(碱)手套 WS/T 467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DB11/T 1293.1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WS/T 467和 DB11/T 1293.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事故 nuclear accident 核设施中很少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 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WS/T 467—2014,定义3.1] 3.2 辐射事故 radiological accident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WS/T 467—2014,定义 3.2] 4 基本要求 1 DB11/T 1293.4—2015 4.1 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通用装备应满足 DB11/T XXXXX。 4.2 装备及数量宜参照附录 A 执行。 4.3 选配装备应根据现场环境、事件性质等因素选择配备。 4.4 现场监测仪器、生物样品采集器具和去污装备应置于便于移动和复杂路况下安全运输的装置内, 监测仪器应有极端环境下防水,保温和防污染措施。 5 技术要求 5.1 防护装备应满足表 1 要求。 表1 防护装备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一次性医用帽子 —— 2 活性炭防护口罩 符合GB 2626 相关要求 3 棉纱手套 —— 4 耐酸(碱)手套 符合AQ 6102-2007相关要求 5 防护靴 符合GB 21147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的要求 6 核污染防护套装 连帽和连裤,能够防止放射性气溶胶、放射性粉尘和放射性液体。 防护能力:防核气溶胶、放射性尘埃; 具有对低能至中能γ射线、Χ射线,及高能和低能β射线、α射线 7 密闭式核辐射防护服套装* 的防护能力; 防各种放射性毒素氯气、氨气的防护时间>480min、乙烷硫酸盐液 体>170min硫酸>480min; 可隔绝各种生物病毒。 8 直读式剂量计 测量范围:1μSv~10Sv,具备报警功能 9 累积剂量计 测量范围:1μSv~10Sv 10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符合GB 18871 相关要求 11 碘化钾片 每片130mg 注:*表示为选配装备 5.2 现场处置装备应满足表 2 要求. 表2 现场处置装备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环境X、γ剂量率仪 测量的物理学量:剂量率;范围0.01μSv/h~100μSv/h。 2 2 表面污染监测仪 3 场所X、γ射线剂量率仪 2 测量的物理学量:表面活最低探测水平β/γ:1 Bq/cm 、 α : 0.1 2 2 Bq/cm ;探测窗面积≥100cm 。 测量的物理学量:X、γ剂量率范围0.1μGy/h~100mGy/h DB11/T 1293.4—2015 表2(续) 序号 名称 4 中子当量仪 技术要求 测量的物理学量:中子剂量当量;最低探测水平范围: 0.1μSv~99.99mSv;中子能量范围:0.025MeV~15MeV。 5 高量程X、γ和β辐射剂量率仪* 符合GB/T 4835.2相关要求 6 便样本采集器具 独立包装,可收集24h粪便的容器。 7 尿样本采集器具 独立包装,可收集24h尿的容器。 8 无菌密封样本采集器具 9 密封样本采集器具 收集指甲、毛发、衣物、口罩、饰品等的容器,规格:340mm×240mm。 10 试管架 —— 11 酒精灯 不锈钢,容量250mL~500mL。 12 鼻拭子 灭菌独立包装 13 样品转运箱 体积:20L~30L,安全、密闭。 14 记录单 记录体表放射性污染及去污 15 登记表 记录生物样品采样/检查指标 16 PE塑料台布 —— 收集唾液、痰液、呕吐物和其他体液或分泌物的容器,型号规格100 mL、500mL;坚固的多层膜材质,防破损;金属封口,方便开合。 注:*表示为选配装备 5.3 现场去污装备应满足表 3 要求。 表3 现场去污装备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0.9%生理盐水 无菌,每瓶500mL。 2 肥皂 —— 3 饱和高锰酸钾溶液 独立包装,每瓶200mL。 4 洗涤剂 —— 5 蒸馏水 —— 6 柠檬酸 分析级,每瓶500g。 7 指甲钳 —— 8 棉质毛巾 —— 9 拖把 —— 10 外科棉签 灭菌、独立包装 3 DB11/T 1293.4—2015 表3(续)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1 刮胡刀 —— 12 头发剪子 —— 13 软毛刷子 —— 体积20L~30L,耐酸碱、安全、密闭 14 废液储存箱 A 4 DB11/T 1293.4—2015 B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装备配备数量 表 A.1 给出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装备配备数量。 表 A.1 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装备配备数量 序号 类别 名称 数量 1 一次性医用帽子 5只/人 2 活性炭防护口罩 5个/人 3 棉纱手套 1副/人 4 耐酸(碱)手套 1副/人 防护靴 1双/人 核污染防护套装 1套/人 7 密闭式核辐射防护服套装* 2套/单元 8 直读式剂量计 1个/人 9 累积剂量计 1支/人 10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10个/单元 11 环境X、γ剂量率仪 1台/单元 12 表面污染监测仪 2 台/单元 13 场所X、γ射线剂量率仪 1 台/单元 14 中子当量仪 1 台/单元 15 高量程X、γ和β辐射剂量率仪* 1 台/单元 16 便样本采集器具 10个/单元 尿样本采集器具 10个/单元 18 无菌密封样本采集器具 10个/单元 19 密封样本采集器具 10个/单元 20 试管架 5个/单元 21 酒精灯 2个/单元 22 鼻拭子 10套/单元 23 样品转运箱 1个/单元 24 记录单 20张/单元 5 6 防护装备 17 现场处置类装备 5 DB11/T 1293.4—2015 表 A.1(续) 序号 类别 名称 数量 登记表 20张/单元 26 PE塑料台布 5包/单元 27 0.9%生理盐水 20瓶/单元 28 肥皂 10块/单元 29 饱和高锰酸钾溶液 10升/单元 30 洗涤剂 5瓶/单元 31 蒸馏水 50升/
DB11-T 1293.4-2015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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