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7.020 A 50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408-20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Energy-using units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s field evaluation guideline 2017 - 06 - 29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 发 布 DB11/T 1408-2017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 2 5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方法和程序 ..................................................... 8 6 评价结果确定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 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记录表 ............................. 2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报告(格式) ....................... 27 参考文献............................................................................. 33 I DB11/T 1408-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道山、杨霞、张希庆、张克、刘永光、于承迎、刘大为、刘雪峰、王璐、孙干、 黄艳、张立谦、李航、 张昀、李楠、李晨、刘佳鹏、杨静、孔丽静、张易农。 II DB11/T 1408-20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用能单位所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现场评价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DB11/T 1269 营运客车能源计量器具功能及数据采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3.2 载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 物质。如蒸汽、热水等。 3.3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燃气流量计量装置、 热计量装置、燃油流量计量装置、水流量计量装置、温度计量装置、压力计量装置、运营车辆能源计量 器具等。 3.4 能源分类计量 classification of energy measuring 1 DB11/T 1408-2017 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的单独计量。 3.5 能源分级计量 levels of energy measuring 按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行的单独计量。 3.6 能源分项计量 sub-items of energy measuring 按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 节进行的单独计量。 3.7 校验 verifying 为确定能源计量装置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进行的一组操作,包括检定、校准、比对和评 估等。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4.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要求 4.1.1.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4.1.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 GB 17167 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 A。 4.1.1.3 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1.1.4 用能单位宜选用具有远程在线传输功能的能源计量器具。 4.1.1.5 用能单位宜选用可开展在线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 4.1.2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 4.1.2.1 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采集 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 4.1.2.2 设置的能源计量采集点应覆盖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 4.1.2.3 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 附录 B 的格式要求形成相应文件。 4.1.2.4 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以 符合实际状况。 4.2 能源计量器具选型及安装 4.2.1 电能计量装置 2 DB11/T 1408-2017 4.2.1.1 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 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接线方式、分辨力、标定电流及过载倍数和其他计量技术性能应与用 能单位的电能消耗量、配备的变压器容量和电源等相匹配。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要求包括: a) 准确度等级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 1 所示: 表1 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要求 电能计量装置 类别 a 准确度等级 有功电能表 无功电能表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I 0.2S 或 0.5S 2.0 0.2 0.2S 或 0.2 b II 0.2S 或 0.5S 2.0 0.2 0.2S 或 0.2 b III 1.0 2.0 0.5 0.5S IV 2.0 3.0 0.5 0.5S V 2.0 - - 0.5S a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方法见附录 A; b 0.2 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注: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b) 标定电流及过载倍数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不宜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 30%,其额定最大电 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 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不 大于 30%进行选择。宜选用电流过载 4 倍及以上的电能表。 4.2.1.2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连接电缆(线)符合要求,具有抗击冲击 力、防雨、防尘等措施,电能表端钮盒盖、试验接线盒盖及计量柜门等均应加封。 应使接到电能表同一元件的电流、电压互感器比差符号相反,数值相近;角差符号相同,数值相近; 当计量感性负荷时,宜把误差小的电流、电压互感器接到电能表的 W 相元件。 同一组电流(电压)互感器应采用制造厂、型号、额定电流(电压)变比、准确度等级、二次容量 均相同的互感器。 两只或三只电流(电压)互感器进线端极性符号应一致,以便确认改组电流(电压)互感器一次及 二次回路电流(电压)的正方向。 4.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 4.2.2.1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要求包括: 3 DB11/T 1408-2017 a) 用能单位使用的峰值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上限流量值。最小使用 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下限流量值。用能单位使用的常用流量应选 择在流量计上限流量至分界流量之间。 b) 用能单位使用的管道压力不得高于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公称压力。 c) 流量计安装的环境温度应在-20℃~55℃的范围内。用能单位应根据流量计生产厂家的要求及 实际使用环境温度范围选择适当的仪表使用,当安装环境温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对流量计采 取隔热、防冻措施,对于暴露在室外的流量计还应该采取遮雨、防晒措施。 4.2.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要求包括: a) 环境条件 1)流量计的安装应尽量避开有强烈机械振动影响的位置; 2)流量计及流量计的相关导线安装时应尽量避开可能存在强烈电磁或电子干扰的环境,否则 就要对流量计进行必要的保护; 3)流量计安装时应尽量避免接近噪声源,在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环境声学噪声的干 扰。 b) 管道通用要求 1)在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范围内,该直管段除取压孔、温度计插孔外应无其他障碍及连接 支管; 2)各类流量计安装前后直管段长度应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c) 安装方式 1)流量计宜采用水平安装。其他安装方式可以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当采用其他安装 方式时,应将流量计安装在管道上升段内,以保证流体充满管道; 2)安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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