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45.100 J 8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677—2018 客运索道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2018 - 03 - 13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4 - 13 实施 发 布 DB13/T 267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家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崇礼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 局、张家口富龙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万龙运动旅游有限公司、三道沟(张家口)旅游胜地有 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沈艳丽、张献江、张振宇、刘一帆、徐保平、孙晓青、夏志明、黄秀 丽、王永财、岳建刚、杨续文、代登友。 I DB13/T 2677—2018 客运索道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运索道安全使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制度建设、客运索 道使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接受客运索道安全监察以及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对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2352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运索道 passenger ropeway 由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运输系统。 注: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地面缆车和拖牵索道等。 3.2 使用单位 building user 具有客运索道管理权力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3.3 监督检验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客运索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 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检验。 3.4 定期检验 periodical survey 由国务院及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3.5 1 DB13/T 2677—2018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passenger ropeway operation personnel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负责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运索道安装、维修、编索人员以及司机。 3.6 重大修理 A major repair 重大修理:是指根据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设备整体拆解,进行检查维护、 无损检测或者零部件更换,以确保客运索道所有主要受力部件得到安全检查,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 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3.7 改造 remould 通过改变索道原设计,致使索道站内主要设备结构及其布局、传动方式、制动式、运行参数、线 路设计、电气的性能参数与性能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注:站内结构主要有基础支撑钢构、行走小车、加减速装置、脱开挂结装置、防断轴装置;制动方式主要有制动 器结构、数量、布置;运行参数改变主要包括提高运行速度、减小驱动机功率、提高运量(包括增加运载工具容量、 增加运载工具数量、减小运载工具间距);线路设计主要包括吊具类型、设计张力、钢丝绳直径及降低抗拉强度、索 距、支架(含站内结构)位置、支架数量、支架(含站内钢构)索底坐标、支架托压索轮的数量。 3.8 维护保养 maintaining 维护保养,是指根据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对客运索道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试、紧 固连接件、更换易损件等,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和性能参数的活动。 3.9 运载工具、吊具 means of delivery、slings for lifting loads 在架空索道、拖牵索道或缆车上用于承载人员或物料的部件。 4 基本要求 4.1 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使用管理组织机构、授予充分的职责和权限。 4.2 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 4.3 配备足够的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并提供充分的岗位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技能且考核 合格持证上岗。 4.4 采购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客运索道。 4.5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客运索道。 4.6 按规定申报客运索道使用登记,正确使用登记标志。 4.7 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技术档案。 4.8 对在用客运索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作出记录。 2 DB13/T 2677—2018 4.9 对在用客运索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障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4.10 对在用客运索道按照 GB 12352 的要求申报并接受定期检验。 4.11 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12 制定客运索道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演练、培训等工作。 4.13 按规定及时报告客运索道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14 建立健全安全投入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 于客运索道的检验检测、更新改造、维修保养、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及应急 救援设施配备和隐患治理等。 4.15 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4.16 建议建立以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为主导的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安全等级保护与风险评估等工作,有效保障物联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应用、 保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4.17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宜积极投保客运索道安全责任险或客运索道统保项目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引入保险机制提高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5 机构和人员 5.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5.1.1 使用单位应设置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应当是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组织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制等。 5.2 人员设置 5.2.1 管理人员 5.2.1.1 单位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使用的客运索道安全负总责。 5.2.1.2 安全管理负责人 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客运索道使用管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 本单位客运索道安全领导职责。 5.2.1.3 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负责客运索道使用管理的人员。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客运索道的数量、特性等 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 5.2.2 作业人员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客运索道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作业人员。 3 DB13/T 2677—2018 5.3 上岗要求 5.3.1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 知识,了解本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状况。 5.3.2 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客运索道安全领导职责。 5.3.3 作业人员年龄应在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60 周岁以下(含 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具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并满足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3.4 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3.5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雇(聘) 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5.3.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按照国家规定每 4 年复审一次。 5.4 教育培训 5.4.1 使用单位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客运索道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5.4.2 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5.4.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客运索道安全知识、操作规程、新技术、特种设备 安全法律法规、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 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5.4.4 使用单位应对本单位持有作业证书的人员建立客运索道作业人员档案和内部教育培训档案,并 按照规定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参加证件复审。 5.4.5 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 料的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应及时进行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知识更新。 5.4.6 使用单位应加强客运索道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 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客运索道安全使用水平持 续提高。 6 制度建设 6.1 总体要求 使用单位应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客运索道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 转化为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6.2 人员职责 6.2.1 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4 DB13/T 2677—2018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是客运索道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客运索道安全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使用责任制,组织制定客运索 道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客运索道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客运索道 安全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索道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 告客运索道安全事故。 6.2.2 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应任命一名客运索道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 单位客运索道的使用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a)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 b) 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c) 组织制定本单位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客运索道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d) 组织制定客运索道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 对本单位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f) 组织客运索道隐患排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g) 当安全管理员报告客运索道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做出停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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