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00 A 12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2631—2017 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要求 Basic facilities requirements for smart tourism cities 2017 - 11 - 22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2 - 22 实施 发 布 DB13/T 2631—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旅游研究会、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凯登旅游规划有限公司、河北省社会 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海生、沈和江、高 露、张 葳、韩海娟、闫冬丽、聂学东、龚月芳、赵 月华、姚月霞、马 丹、李晶晶、张建垚、程 乾、柴金梦。 I DB13/T 2631—2017 引 言 本标准旨在规范和引导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的建设要求,提升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的管理水 平和服务保障,完善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标准体系。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分析了国内外智慧旅游城市在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理论 和实践,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标准条文。 II DB13/T 2631—2017 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旅游城市设施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基础设施、要素设施、共享设施、基 地建设和设施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旅游城市的基本设施规划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GB/T 3118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 33356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 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LB/T 022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基本要求 YDB 134 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 YDB 145 智慧城市信息交互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旅游城市 smart tourism city 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实现城市旅游的智慧管理和运行。 3.2 智慧旅游城市基础设施 smart tourism city infrastructure 支撑城市智慧旅游信息化服务与管理的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器械装备。 3.3 智慧旅游城市要素设施 smart tourism city element facilities 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智能化管理和服 务的装备技术。 3.4 1 DB13/T 2631—2017 智慧旅游城市共享设施 smart tourism city sharing facilities 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旅游管理与服务互通、互联、共管、共用的装备技术。 3.5 智慧旅游城市基地建设 smart of intelligent tourist city base 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为满足智慧旅游在创意、创客、双创、孵化等方面的要求, 提供的场馆设施服务。 3.6 智慧旅游服务设施 smart tourism service facilities 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为游客提供技术和设施的服务。 4 基本原则 4.1 系统性 智慧旅游城市应具有系统科学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4.2 智慧性 设施体系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数据平台等技术并符合YDB 134的要求。 4.3 保障性 设施体系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使用者和消费者的需求。 4.4 安全性 设施体系在操作、使用和服务等环节,应确保使用者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5 基础设施 5.1 规划与建设 5.1.1 规划与建设应达到 GB/T 33356 的规定。 5.1.2 在城市规划、设计等方面,应将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设施、技术和方法纳入规划设计。 5.1.3 在城市开发、建设等方面,应有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设施技术的配置规模和空间布局。 5.1.4 在城市管理等方面,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设备。 5.2 交通设施 5.2.1 城市交通应符合 GB/T 31182 和 GB 50688 的规定。 5.2.2 有城市智慧旅游交通一体化指挥系统,实现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 5.2.3 城市路网配应置高清监控、抓拍设施,实现城市交通全覆盖。 5.2.4 在重要路段、交通枢纽、街区和路口处,设有旅游智能化的指示牌、警示牌、导引牌路标设施。 2 DB13/T 2631—2017 5.2.5 在城市重点街区和路段,设有旅游智能化的疏解、预警、应急交通处置设施。 5.2.6 救援设施实现智能化管理。 5.3 环境 5.3.1 建立城市智能化的旅游环境监控中心,对大气环境指数和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预 报。 5.3.2 在城市重点集散、观光、游览、购物、娱乐等区域设置环境数据采集、传输设施。 5.3.3 设置城市旅游环境预警红线,制定旅游环境预警方案。 5.3.4 构建城市绿化、生态、大气、水系等动态变化的数据实况显示设施。 5.4 安全 5.4.1 营造良好的旅游城市环境和秩序,在重要节点为游客提供智能化的警务指示、安全通道和安全 知识等技术设施。 5.4.2 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在餐饮、住宿、游览、娱乐、购物等场所,设置监测、监控和安保等设施。 5.4.3 城市交通设施应为智慧旅游提供安全保障。 5.4.4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设立城市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置设施。 6 要素设施 6.1 接待设施 6.1.1 城市客服中心、机场、车站、码头等游客集散地应设置智慧旅游服务设施。 6.1.2 在游客集散中心配置智慧旅游的咨询服务设施。 6.1.3 在游客集散中心配置智能化、人性化、高效率的受理投诉设施。 6.1.4 在游客集散中心配置智能化、人性化的残障设施和老幼服务设施。 6.2 餐饮设施 6.2.1 有城市餐饮网点的环境、特色、服务、通讯、地址、交通、停车等信息数据查询设施,应符合 YDB 145 的要求。 6.2.2 餐饮网点宜设网络、电话、查询等预定、预约服务设施。 6.2.3 有远程网络、现场智能的点餐服务设施。 6.2.4 具备持卡消费、网络支付等智能化的结算设施。 6.2.5 在停车、餐厅、电梯、走廊等公共场所配置安全网络监控设施。 6.2.6 餐馆卫生设施应符合 GB/T 26361 的要求。 6.3 住宿设施 3 DB13/T 2631—2017 6.3.1 有城市住宿网点的地址、星级、服务、特色、通讯、交通等信息数据查询设施,应符合 YDB 145 的要求。 6.3.2 有网络、电话、应用软件等技术的住宿预定、预约设施。 6.3.3 在住宿点宜配置持卡消费、网络支付等智能化的结算设施。 6.3.4 在停车、大堂、电梯、走廊等公共场所配置安全网络监控设施。 6.4 游览设施 6.4.1 有城市景点位置、距离、等级、资源、特色、通讯、交通等信息数据查询设施,应符合 YDB 145 的要求。 6.4.2 有网络、电话、应用软件等技术的游览预定、预约设施。 6.4.3 配置景点持卡消费、网络支付等智能化的结算设施。 6.4.4 有网络预定、预约、持卡和景区无障碍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等门禁智能化设施。 6.4.5 在停车、游客服务中心、购物商店、游步道节点、重点景观和安全隐患处等场所配置安全网络 监控设施。 6.5 购物设施 6.5.1 提供城市旅游购物网点的位置、规模、环境、商品、特色、交通、停车等信息数据查询设施, 应符合 YDB 145 的要求。 6.5.2 在邮递、快递、运输、包装等服务上,采用网络、电话、应用软件等技术预约设施。 6.5.3 配置购物点持卡消费、网络支付等智能化的结算设施。 6.5.4 提供商品数据信息查询、质量检测、商标识别等设施。 6.5.5 在停车、客梯、柜台、结算、休闲区等场所配置安全网络监控设施。 6.6 娱乐设施 6.6.1 提供城市娱乐网点的位置、环境、特色、交通、停车等信息数据查询设施,应符合 YDB 145 的要求。 6.6.2 配置网络、电话、应用软件等技术预约设施。 6.6.3 配置娱乐持卡消费、网络支付等智能化的结算设施。 6.6.4 在停车、客梯、大堂、走廊等场所配置安全网络监控设施。 7 共享设施 7.1 数据共享 7.1.1 建立智慧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信息数据库设施。 7.1.2 建立旅游要素部门间的公共数据采集设施。 4 DB13/T 2631—2017 7.1.3 建立旅游行政部门与产业间的数据开放传输设施。 7.2 信息共享 7.2.1 配置为游客提供手机信息提示服务的设施。 7.2.2 在城市公共场所配置无线网络服务设施。 7.2.3 在城市广场、中央商务区、旅游商务区建立网上模拟旅游、智能解说电子设施。 7.2.4 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气候指数、景观数据电子屏幕。 7.3 服务共享 7.3.1 在城市客流密集区域配置互联互通服务导向设施,交通服务导向设施应符合 LB/T 022 的要求。 7.3.2 建立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开放的共享服务设施平台。 7.3.3 建立城管、社区和志愿者管理互助的服务设施平台。 7.3.4 在交通集散地、交通枢纽和大型停车场设置节能环保的快速充电桩。 7.3.5 在大型商场、车站、机场、图书馆、休闲场所等设置手机快速充电设施。 7.4 技术共享 7.4.1 在城市博物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科技馆等场馆广泛利用虚拟现实系统技术。 7.4.2 对城市共享单车、汽车提供技术管理设施与服务。 7.4.3 建立旅游技术发明、专利、旅游商标等成果的共享数据库。 8 基地建设 8.1 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基地建立旅游创意中心。 8.2 引导民间企业、社会团体建立旅游创意机构。 8.3 为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有技术专长、研究能力的人员提供旅游创客基地服务。 8.4 为旅游产业发展建立双创空间。 8.5 培育旅游产业科研、技术、管理、服务的孵化园。 9 设施保障 9.1 建立智慧旅游城市设施管理的组织机构。 9.2 构建智慧旅游城市设施保障的制度体系。 9.3 设立智慧旅游城市设施投入的专项资金。 9.4 加强智慧旅游城市设施运行的人才队伍建设。 5 DB13/T 26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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