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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30 A 12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702—2017 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级护理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rading nursing care of the elderly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17 - 11 - 30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2 - 28 实施 发 布 DB35/T 1702—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厦门开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全弟、黄瑞春、曾庆波、杨冠颖、纪颖红、林瑞勉、陈育红、曾卫鹏。 I DB35/T 1702—2017 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级护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级护理的术语和定义、场所、设施、人员、护理分级、护理内容、 服务质量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级护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T 1367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规范 DB35/T 1479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3.2 分级护理 grading nursing care 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期间,机构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病情等,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内容。 4 场所、设施及人员要求 养老机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应符合DB35/T 1367规定。 5 5.1 护理分级 护理级别 老年人护理级别分为四级六等,具体为: a) 一级护理,即特护服务; b) 二级护理,即介护服务,可分为:二级护理 A 等、二级护理 B 等; c) 三级护理,即介助服务,可分为:三级护理 A 等、三级护理 B 等; 1 DB35/T 1702—2017 d) 四级护理,即自理服务。 5.2 分级依据 5.2.1 按照 DB35/T 1479 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确定老年人护理级别,具体如下: a)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36 分及以上的,确定为一级护理; b)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18~35 分,且分项评估结果出现重度失能或重度异常的,确定 为二级护理 A 等; c)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18~35 分,且分项评估结果未出现重度失能或重度异常的,确 定为二级护理 B 等; d)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6~17 分,且分项评估结果出现重度失能或重度异常的,确定为 三级护理 A 等; e)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6~17 分,且分项评估结果未出现重度失能或重度异常的,确定 为三级护理 B 等; f) 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定总分为 0~5 分,确定为四级护理。 5.2.2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病情和护理需求的变化,动态调整老年人的护理级别。 6 护理内容 6.1 常规护理 各级护理常规护理服务内容见附录A。 6.2 一级护理 6.2.1 清洁照料 6.2.1.1 为老年人清扫、整理床单位,保持床铺清洁;扫床时可用扫床刷套,扫床刷套不应交叉使用。 6.2.1.2 每 1~2 周清洗被罩、床单、枕巾,如有污染随时更换;定期翻晒被褥。 6.2.1.3 为老年人整理个人物品并标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2.1.4 为老年人提供晨晚间护理服务;晨间包括口腔清洁、洗脸、洗手、梳头,晚间包括口腔清洁、 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6.2.1.5 为老年人洗头、洗澡、更换清洗衣物,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6.2.1.6 为老年人理发、剃须、修剪指甲。 6.2.2 6.2.2.1 6.2.2.2 饮食照料 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做好餐前准备;如需鼻饲,应提前进行食物搅碎等特殊处理。 为老年人提供进食、喂水服务,做好餐后口腔清洁,观察并记录进食情况。 6.2.3 排泄照料 6.2.3.1 6.2.3.2 为老年人提供排泄护理服务,观察老年人二便情况并记录,如有异常报告医生。 使用后清洗痰盂、便盆、助便椅等,每日消毒。 6.2.4 睡眠照料 6.2.4.1 置。 2 准备布置睡眠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就寝服务,将老年人所需物品放置于随手可拿到的适宜位 DB35/T 1702—2017 6.2.4.2 6.2.4.3 为老年人安装床栏等安全防护用具。 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睡眠状况,处理意外情况。 6.2.5 医护照料 6.2.5.1 6.2.5.2 为老年人管理药品,遵医嘱提供喂药服务,观察、询问并记录老年人服药后的变化。 采集、留取标本和送检标本。 6.2.6 康复护理 6.2.6.1 6.2.6.2 为老年人提供移动卧位、转移、下床、搬运、坐轮椅等服务,使用各种辅助器具。 为老年人提供肢体康复服务,每天进行 2~3 次肢体活动,每次 15 min~20 min。 6.2.7 值班巡视 6.2.7.1 6.2.7.2 6.2.8 执行 24 h 值班制,提供所需服务。 每 0.5 h~1 h 巡查 1 次。 其他 根据服务协议,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属提出的个性化护理需求。 6.3 二级护理 A 等 6.3.1 清洁照料 6.3.1.1 为老年人清扫、整理床单位,保持床铺清洁;扫床时可用扫床刷套,扫床刷套不应交叉使用。 6.3.1.2 每 1~2 周清洗被罩、床单、枕巾,如有污染随时更换;定期翻晒被褥。为老年人整理个人物 品并标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3.1.3 为老年人提供晨晚间护理服务,晨间包括口腔清洁、洗脸、洗手、梳头,晚间包括口腔清洁、 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6.3.1.4 为老年人洗头、洗澡、更换清洗衣物,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6.3.1.5 为老年人理发、剃须、修剪指甲。 6.3.2 6.3.2.1 6.3.2.2 6.3.3 6.3.3.1 6.3.3.2 6.3.4 6.3.4.1 置。 6.3.4.2 6.3.4.3 6.3.5 饮食照料 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做好餐前准备;如需鼻饲,根据需要提前进行食物搅碎等特殊处理。 为老年人提供进食、喂水服务,做好餐后口腔清洁,观察并记录进食情况。 排泄照料 为排便异常的老年人提供排泄护理服务,观察老年人二便情况并记录,如有异常报告医生。 使用后清洗痰盂、便盆、助便椅等,每日消毒。 睡眠照料 准备布置睡眠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就寝服务,将老年人所需物品放置于随手可拿到的适宜位 为老年人安装床栏等安全防护用具。 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睡眠状况,处理意外情况。 医护照料 3 DB35/T 1702—2017 6.3.5.1 6.3.5.2 6.3.6 为老年人管理药品,遵医嘱提供喂药服务,观察、询问并记录老年人服药后的变化。 采集、留取标本和送检标本。 康复护理 6.3.6.1 6.3.6.2 6.3.7 为老年人提供移动卧位、转移、下床、搬运、坐轮椅等服务,使用各种辅助器具。 为老年人提供肢体康复服务,每天进行 2~3 次肢体活动,每次 15 min~20 min。 值班巡视 6.3.7.1 6.3.7.2 6.3.8 执行 24h 值班制,提供所需服务。 每 1 h~2 h 巡查 1 次。 其他 根据服务协议,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属提出的个性化护理需求。 6.4 二级护理 B 等 6.4.1 清洁照料 6.4.1.1 为老年人清扫、整理床单位,保持床铺清洁;扫床时可用扫床刷套,扫床刷套不应交叉使用。 6.4.1.2 每 1~2 周清洗被罩、床单、枕巾,如有污染随时更换;定期翻晒被褥。 6.4.1.3 为老年人整理个人物品并标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4.1.4 为老年人提供晨晚间护理服务,晨间包括口腔清洁、洗脸、洗手、梳头,晚间包括口腔清洁、 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6.4.1.5 为老年人洗头、洗澡、更换衣物,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6.4.1.6 为老年人理发、剃须、修剪指甲。 6.4.2 6.4.2.1 6.4.2.2 6.4.3 6.4.3.1 6.4.3.2 6.4.4 6.4.4.1 6.4.4.2 6.4.4.3 6.4.5 6.4.5.1 6.4.5.2 6.4.6 4 饮食照料 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做好餐前准备,根据需要对食物进行处理。 为老年人提供进食、喂水服务,做好餐后口腔清洁。 排泄照料 为排便异常的老年人提供排泄护理服务,观察老年人二便情况并记录,如有异常报告医生。 使用后清洗痰盂、便盆、助便椅等,每日消毒。 睡眠照料 准备布置睡眠环境,协助老年人就寝,将老年人所需物品放置于随手可拿到的适宜位置。 为老年安装床栏等安全防护用具。 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睡眠状况,处理意外情况。 医护照料 为老年人管理药品,遵医嘱提供喂药服务。 协助老年人采集、留取标本和送检标本。 康复护理 DB35/T 1702—2017 6.4.6.1 6.4.6.2 6.4.7 值班巡视 6.4.7.1 6.4.7.2 6.5 为老年人提供移动卧位、转移、下床、搬运、坐轮椅等服务,使用各种辅助器具。 协助老年人进行肢体康复,每天进行 2~3 次肢体活动,每次 15 min~20 min。 执行 24 h 值班制,提供所需服务。 每 1 h~2 h 巡查 1 次。 三级护理 A 等 6.5.1 清洁照料 6.5.1.1 为老年人清扫、整理床单位,协助老年人清洁床铺。 6.5.1.2 每 2~4 周清洗被罩、床单、枕巾,如有污染随时清洗;定期翻晒被褥。 6.5.1.3 协助老年人整理个人物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5.1.4 协助老年人做好晨晚间护理,晨间包括口腔清洁、洗脸、洗手、梳头,晚间包括口腔清洁、 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6.5.1.5 协助老年人洗头、洗澡、更换衣物,保持身体干净整洁。 6.5.1.6 协助老年人理发、剃须、修剪指甲。 6.5.2 饮食照料 提供送餐服务,协助老年人进食、饮水。 6.5.3 排泄照料 协助老年人如厕,使用后清洗痰盂、便盆、助便椅等,每日消毒。 6.5.4 睡眠照料 6.5.4.1 6.5.4.2 6.5.4.3 6.5.5 准备布置睡眠环境,协助老年人就寝。 根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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