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40.30 A01 包 DB1502 头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502/ T012—2020 党政机关文印服务规范 Standard of Printing Service for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2020-08-13 实施 2020-05-13 发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02/ T012—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提出。 本标准由包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包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 督培训中心、包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武冬生、常利民、卢娜、杜丹东、汪臻皓、王雪樵。 I DB1502/ T012—2020 党政机关文印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文印服务的基本要求、业务环节、涉密保密、消防安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包头市党政机关文印服务工作,其他文印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704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3 基本要求 3.1 组织要求 3.1.1 应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3.1.2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运行,厉行节约,做到及时、准确、优质、保密。 3.1.3 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保密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3.1.4 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 品和其他印刷品。 3.2 人员要求 3.2.1 应配备符合党政机关文印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 3.2.2 应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严守秘密。 3.2.3 应熟练掌握相关岗位职业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3 场所环境 3.3.1 合理设置接待区、工作区、物料区、库房等区域。各区域明确标识,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3.3.2 接待区域应整洁、舒适,设立业务流程标识、标牌,公示咨询、投诉电话。 3.3.3 工作区域应满足温湿度、防尘、防静电等环境条件,保持清洁,无杂物。 3.3.4 物料区域应防火、防水、防盗,通风、禁烟、禁火。 3.3.5 库房应划分原材料、废料、成品等区域,做好标识,合理放置,整齐有序。 3.4 设备要求 1 DB1502/ T012—2020 3.4.1 应配备满足文印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数码设备、印刷设备、装订设 备等,并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应急开关。 3.4.2 应制定设备运行、维护检查、零部件更换等操作规程。 3.4.3 应指定专人保管、专人维护和专人使用。 3.4.4 应经专业培训后规范操作,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禁止私自拆卸。 3.4.5 应指定地点放置,不得擅自移动。 4 业务环节 4.1 业务受理 4.1.1 应树立窗口意识、形象意识、服务意识,做到衣着得体,语言文谦。 4.1.2 应认真听取、准确了解客户需求(印件数量、质量、包装、费用和送货时间、方式等相关内容), 给出合理性建议,引导客户登记相关信息,确定交付时限。 4.1.3 客户有紧急或突发事件需求时,应重点询问页数、数量、套头、排版、交付时间等内容,合理 做好人员物料安排。 4.1.4 客户的存储介质应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及时返还,并做好交接记录。 4.1.5 原稿、清样、印模的接收、保管和清退,应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字确认。 4.1.6 应及时下达任务单(任务单可参照附录 A),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 与客户协商。 4.2 制版 4.2.1 应按照任务单要求确定字体、字号、版面。 4.2.2 拷贝和输出文件时应在同一台设备上进行,并做杀毒处理。 4.2.3 网上接收文件时应与内网隔离,单机接收,光盘转移。 4.2.4 客户的存储介质和原稿等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返回业务受理部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4.2.5 所有文件应定期备份,分类标识。 4.2.6 党政机关公文制版应按 GB/T 9704 规定执行,其他公文可参照实施。 4.2.7 制版应符合以下要求: a) b) c) d) e) f) g) 4.2.8 2 版面应安排合理,设计美观,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晰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 过 1mm; 组版应按照版式、开别、字体、字号、格式等排版; 转排应段落分明,不混淆,不丢字、不落行; 录入不应有错字、漏字、丢行、缺段等现象。手写稿录入差错率不得超过 7‰,印刷稿差错率 不得超过 5‰; 出样应清楚,无丢字、坏字、重字、重行、漏行,符合制版要求; 扫图应清晰,网线应符合原图标准; 文章主题、副题、引题格式应规范,文内小题一致,章、节、款、项、条,规格前后一致,用 字前后统一,版面格式统一。 修改客户校稿时应准确,不得漏改、错改。 DB1502/ T012—2020 4.2.9 4.3 清样与客户核对无误后交付下道工序。 印刷 4.3.1 正式开印前应检查清样有无缺字、页码错乱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印。 4.3.2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 4.3.3 印前应对纸张进行处理,符合纸张印刷条件,减少消耗,杜绝浪费。 4.3.4 原件需粘贴页码时,应准确无误,无印迹。 4.3.5 党政机关公文印刷应按 GB/T 9704 规定执行,其他公文可参照实施。 4.3.6 印刷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格式应准确,版面前后一致,天头、地脚符合工艺要求,书眉、页码正确,套头、套章位置合 理; b) 墨色均匀、套印准确、笔划完整、字迹清楚、印张平整,无白页,无脏页,无底灰; c) 套红头、套印、套号不起脏,版面、印章清晰。 4.3.7 废页、废纸应及时清理,废弃样纸由专人管理,不得擅自处理。 4.3.8 印刷完毕应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交付下道工序。 4.4 装订 4.4.1 接到印件后,应与清样核对,无误后按工艺要求装订。 4.4.2 胶订产品应先做样本破坏性实验,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 4.4.3 胶订时应严密关注设备运行情况,收本人员要定时抽检产品,观察热熔胶的情况。 4.4.4 废页、废纸应及时清理,保持工作通道畅通。 4.4.5 党政机关公文装订应按 GB/T 9704 规定执行,其他公文可参照实施。 4.4.6 装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b) c) d) 折页页码对齐,版心对正,底脚对齐,误差符合标准; 配页页码顺序正确,不得多代、少代、倒头、错配等; 订书间距要均匀,无凸订、漏订、断脚、偏订等现象; 包书皮应平整牢固,不倒头、撕破、折角,书背不皱、不空、不起泡、不马蹄,左右居中,前 不漏白,后不漏包; e) 开、糊信封要上下一致,规格尺寸正确,不歪斜,不豁口、不紧边、不粘连; f) 骑马钉钉距一致,不得出现少钉缺钉、多贴或少贴现象; g) 成品裁切四边平正,上下刀口一致,无刀花、凸心凸肚、毛边裂口等现象,误差符合标准。 4.4.7 4.5 成品要过数准确,捆扎结实,并标明内容、数量。 成品交付 4.5.1 成品应根据客户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标识入库。 4.5.2 业务受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客户领取。 4.5.3 应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考核评价文印工作(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参考附录 B)。 5 涉密保密 3 DB1502/ T012—2020 5.1 基本要求 5.1.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做到零泄密。 5.1.2 保护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5.1.3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涉密工作专门条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包括不限于以下制度: 《文印人员岗位责任制》、《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规定》、《文印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等。 5.2 人员管理 5.2.1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密常识的宣传教育,树立保密意识。 5.2.2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按章办事。 5.2.3 涉密人员应经涉密资格审查合格后上岗,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5.2.4 定期对涉密工作人员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 5.2.5 按照绝密、机密、秘密等级要求,对涉密工作岗位人员做出界定。凡涉及绝密级印件印制的工 作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的为一般涉密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涉密印件的接触和知悉范围, 并对接触和知悉范围人员进行登记。重要涉密人员脱离岗位,文印服务机构应对其涉密程度进行评估, 确定脱离期。 5.3 计算机管理 5.3.1 应严格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的要求建设和管理计算机内网, 经相关部门测评审批后运行使用。 5.3.2 不得由外来人员对涉密单机和接入内网的计算机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涉密设备使 用场所。 5.3.3 a) b) c) d) 购置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应符合以下要求,其他涉密设备可参照执行: 应优先选购政府采购名录中国产计算机设备。如需选购进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时,要选购经国 家相关主管部门检测和批准的计算机及其设备; 要随机选购,不得事先预订。一旦选定,应当及时购买提货,防止被人设置、安装窃密装置; 使用前必须拆除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 使用前应请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保密技术检测,确定不存在涉密风险和安全隐患后,才能 用于处理涉密信息; 5.3.4 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分密级设置口令。 5.3.5 非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计算机及其网络软硬件配置。 5.3.6 毁。 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中运行的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 5.3.7 在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多种密级的信息时,必须按照最高密级采取防护措施。 5.3.8 涉密单机装入内网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严禁 使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上网。 5.3.9 离。 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涉密信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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