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CCS A 10.19 许 昌 市 DB4110 地 方 标 准 000 DB4110/T 49—2022 特色文化村管理服务规范 2022-06-15 发布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7-01 实施 发 布 DB4110/T 49—2022 目 次 前 言 ....................................................................... Ⅱ 引 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服务条件 .................................................................. 1 6 服务能力 .................................................................. 3 7 服务监督 .................................................................. 3 8 组织建设 .................................................................. 4 9 日常管理 .................................................................. 4 Ⅰ DB4110/T 49—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许 昌市图书馆、上海格物文化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宏阳、岳希忠、陈猛、张帆、符湘林、来其发、赵全宜、郝玉、 张可睿、刘阳、汪菲、朱冰清、胡晶晶。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Ⅱ DB4110/T 49—2022 引 言 为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质量,促进基层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制 定本文件。 本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基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 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主要任务,立足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等资源,发挥乡村的主动性,激发乡村发 展活力。 本文件是是许昌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一个重要创新实践依据。 Ⅲ DB4110/T 49—2022 特色文化村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特色文化村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条件、服务能力、服务监督、组织建设和日常管 理。 本文件适用于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文化创新服务示范的实践与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没有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940 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 建标 160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JGJ/T 136 文化馆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文化服务 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 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3.2 特色文化村 有传统历史、传奇故事、民俗文化、古名居建筑、红色文化、乡愁记忆、新农村示范等文化资源丰富 多彩,农村农民文化生活千姿百态的村落。 4 总则 4.1 特色文化村应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主要目标。 4.2 特色文化村应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严格贯彻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并形成乡村振兴特色文化 活动的示范样板。 5 5.1 服务条件 建设环境 1 DB4110/T 49—2022 5.1.1 特色文化村应有悠久的历史文脉和独特的文化形态,必须全面满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 符合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的建设标准。具备公共文化设施完整、文化遗产和民间习俗独具特色、乡村文体 活动丰富、古民居保存基本完好、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活跃、乡村旅游开发优势明显等条件。 5.1.2 特色文化村应当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良好的文化遗产,乡村文化旅游充满活力,能够 整合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传统工艺、民间艺术等文化资源。 5.1.3 特色村应设置体现新时代农村文化新面貌、新气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新型农村的 繁荣景象。 5.1.4 特色文化村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应当高于其他行政村。 5.1.5 特色文化村应当建设标准的乡村旅游公路,具有公共交通设施,无线服务设施等。 5.1.6 特色文化村应当建设一定数量的民宿,具备游客短时间住宿、饮食、文化娱乐等方面享受服务的 基本功能 5.1.7 特色文化村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科学布局,建设标准化公共文化设施。特色文化村总体布 局应达到周围环境优美、建筑功能合理、日照通风良好、人流聚散畅通等要求,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公共 文化设施的环境。 5.2 5.2.1 5.2.2 5.2.3 5.2.4 5.3 标识 特色文化村活动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引导标识和服务标识。 特色文化村应在特色文化场所设置服务导向。 特色文化村文化活动室、功能用房等应设有醒目的服务标识。 特色文化村的建设应纳入乡村整体发展规划,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应突出地方特色和风格。 设施 2 5.3.1 特色文化村应设置村史馆、乡愁记忆馆,民俗文化展示馆等,面积不小于 100 m ,能够突出当地 特色文化资源,展示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特色文化发展风貌。 5.3.2 特色文化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室 外应设置文化活动广场、百姓舞台、宣传栏等。 5.3.3 特色文化村应配置宣传栏、电子阅报屏、灯光、音响和群众活动器材等,建设文化舞台或文化长 廊。 5.3.4 特色文化村应设置文化活动室、应当配置开展活动必需的锣鼓乐器、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设施 设备。 5.3.5 特色文化村应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服务阵地,配备相应的新时代思想教育设施设备,能够开展 常态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5.3.6 特色文化村应具备数字化服务能力。 5.4 人员 5.4.1 特色文化村应根据建筑面积、使用功能、活动场地数量和实际工作量,从群众需求出发合理安排 工作人员。 5.4.2 特色文化村服务人员应做到仪态端庄、用语文明、微笑服务、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5.4.3 特色文化村应确定至少 1 名文化管理人员、3-5 名文化志愿服务者负责村级文化活动管理服务工作。 5.4.4 特色文化村要建设 3 支以上农村文化文艺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不少于 10 人。 5.4.5 特色文化村要培训 1 至 2 名特色文化讲解员,讲解员要熟知特色文化内容,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能够向参观者传递特色文化村的文化信息。 5.4.6 特色文化村应导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社会文化人才参与特色文化村志愿服务。 5.5 5.5.1 2 资金 特色文化村应注意发展集体经济,引导村民科技致富,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种养植产业,农民人 DB4110/T 49—2022 均年收入应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色文化村文化活动费用应当有经费保障。 5.5.2 特色文化村应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开展特色文化村建设活动,特别是“我们的节日” “广场舞”“乡村村晚”等文化活动的资金应当重点保障。 5.5.3 应积极鼓励乡贤回家乡投资,兴办新兴文化产业,引导在外务工人员积极回报家乡,参与特色文 化村建设,实现“资金回家、人员回家,项目回家,乡村振兴大发展,美丽乡村大繁荣”。 5.5.4 应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等 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6 6.1 服务能力 基本服务 6.1.1 特色文化村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中原文化特色,打造三国文化体验之旅、田园诗画民俗风情之 旅、最美乡村生态休闲之旅等文化+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形成乡村特色文化品牌。 6.1.2 特色文化村应开展一种以上民俗文化、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传承活动。 6.1.3 特色文化村应通过文化网站、公众号和场馆公示牌、宣传栏公示等形式,向全社会公示特色文化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信息要素。 6.1.4 特色文化村应收集挖掘整理文字、视听、图片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6.1.5 特色文化村应创新数字化服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建设乡村数字文化体验新场景。 6.2 活动 6.2.1 特色文化村要围绕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成为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乡 村文化旅游目的地。 6.2.2 特色文化村应满足群众需要,提供各类文化服务活动,组织群众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提供具 有时代特色、地域特色、优秀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6.2.3 特色文化村应按照“食、住、行、游、购、娱”的标准,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的乡村旅游模式,建 设 3 家~5 家农村文化旅游民宿,建设 2 个以上网络直播带货点、乡村文化网红打卡点。 6.2.4 开展经常性特色文化活动,促进乡村文化、田园文化、时尚文化一体化发展。 6.2.5 特色文化村应每年应结合“农民丰收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特色文化演出、农产品采摘和生产体验 等活动。 6.2.6 特色文化村应围绕自身文化自然资源,将景点内容连线成片,形成特色文化乡村旅游、古村落体 验游等乡村文化发展新业态,推动乡村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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