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1 CCS R 10 4101 郑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101/T 32—2022 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查验技术规程 2022-07-06 发布 2022-10-06 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1/T 32—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查验方法 ........................................................................... 3 6 查验流程 ........................................................................... 3 附录 A(规范性) 收费站外广场人工查验流程图 .......................................... 5 附录 B(规范性) 收费站外广场智能查验流程图 .......................................... 6 附录 C(规范性) 服务区集中验货站智能查验流程图 ...................................... 7 参考文献 .............................................................................. 8 I DB4101/T 32—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纵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少洛分公司、河 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华冰、李建丽、宋巍峰、张恒源、鲍玉苹、陆秀峰、张虎、王鹏、金波、龚 相龙、李志高、唐昆、李涛、张天雨、葛占伟、申喜芹、骆强、李梅、王薇、李鸣、陈明明、张乐、李 萌萌、李勇志、杜泽弘、苏国平、张栋、张志明、李俊娴、郑翔、房楠、易德强。 II DB4101/T 32—2022 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查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查验流程中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查验方法和 查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所有开通绿色通道的收费站和集中验货站的查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G 218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鲜活农产品 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 注: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品种,该目录根据国家、地方的政策更新。 3.2 绿色通道 设置于高速公路,为符合国家政策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的通道。 3.3 绿通车辆 申请享受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 3.4 集中验货站 设置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或沿线其它区域,查验结果可供两个及以上收费站使用的固定验货站点。 3.5 智能查验 通过X光机、钴60等射线装置检验货物或通过信息化系统对车头、车尾、车侧、货物、车辆行驶证 一键获取,并进行结果判定的检查验证方法。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1 DB4101/T 32—2022 4.1.1 鲜活农产品应在国家公布的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 4.1.2 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应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的规定。 4.2 人员要求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秉公查验。 身体健康,无色盲,口齿清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快速、准确判别绿通车辆。 应穿着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及防护面罩。 应掌握安全指挥车辆停靠、通行的知识,能运用手势引导车辆停靠、通行。 应熟悉查验业务知识,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查验。 4.3 场地要求 4.3.1 收费站 4.3.1.1 可设置于收费站外广场、内广场或收费车道,宜设置在收费站外广场;收费站广场暂不具备 查验条件的,可在收费车道内进行查验。 4.3.1.2 入口区域宜采用渠化设施、标志或标线进行引导。 4.3.1.3 验货区长度、宽度应满足车辆停靠且不影响通行,宜靠近路侧护栏安全位置。 4.3.1.4 出口区域应具有引导车辆快速驶离的渠化设施、标志或标线。 4.3.1.5 具备条件的可建设绿通查验办公用房,面积应满足智能化设备使用要求。 4.3.2 集中验货站 4.3.2.1 4.3.2.2 4.3.2.3 4.3.2.4 4.3.2.5 4.3.2.6 宜设置在服务区广场或高速公路沿线其它区域。 查验现场要求无污染、低噪音、且具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条件。 入口区域宜采用渠化设施、标志或标线进行引导。 验货区宜修建防雨遮挡设施。 出口应具有引导绿通车辆快速驶离的渠化设施、标志或标线。 绿通车辆查验办公用房,面积应满足智能化设备使用要求。 4.4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4.4.1 收费站 4.4.1.1 云台摄像机应安装在 L 型杆或龙门架上,L 型杆基础应设立在路侧护栏外部,龙门架基础一 侧设于路侧护栏外部,一侧设于验货区另一侧。横杆上安装的任何设备最下沿距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 5.5 m。 4.4.1.2 拍摄货物的云台摄像机应位于验货区中间部位,拍摄车头与拍摄车尾的云台摄像机的安装位 置应符合拍摄要求。 4.4.1.3 云台摄像机应可以自由调整摄像角度,清晰度不低于 200 w 像素,现场光线应满足摄像机拍 摄要求,应具有夜间补光措施。 4.4.1.4 应配备智能化服务软件,查验信息即时上传到省平台和交通运输部平台。 4.4.1.5 应配备指引绿通车辆查验使用的扩音器等指挥设备。 4.4.1.6 主控计算机应配备足够的存储空间。 4.4.1.7 设备安装应符合 JTG 2182 的要求。 2 DB4101/T 32—2022 4.4.2 集中验货站 4.4.2.1 云台摄像机应安装在防雨棚钢结构横梁上,设备最下沿距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 5.5 m。 4.4.2.2 龙门架通行宽度、高度应符合车辆通行要求,应安装探测器、报警灯及摄像机等设备。 4.4.2.3 云台摄像机应可以自由调整摄像角度,清晰度不低于 200 w 像素,现场光线应满足云台摄像 机拍摄要求,应具有夜间补光措施。 4.4.2.4 应配备主控计算机、云台摄像机、自动挡车器、交通信号灯、超高报警器、配套软件等自动 控制系统,查验信息即时上传到省平台、交通运输部平台。 4.4.2.5 应配备指引绿通车辆查验使用的扩音器等指挥设备。 4.4.2.6 主控计算机应配备足够的存储空间。 4.4.2.7 设备安装应符合 JTG 2182 的要求。 4.5 查验管理要求 4.5.1 人工查验时,应不少于 2 人完成查验工作。 4.5.2 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事后稽核。 4.5.3 查验人员应做好查验过程的影像资料存档工作,查验结果为合格的绿通车辆影像资料保存期限 应不低于 6 个月,查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绿通车辆的影像资料在本地保存期限应不低于 3 年。 4.5.4 查验人员不应使用他人账号开展查验工作,也禁止将本人账号交予他人使用。 4.6 查验数据管理要求 查验过程中所有数据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指派的单位遵照涉密规定 保存,其他单位不应私自访问及保存数据。 5 查验方法 5.1 收费站 应采用智能查验或人工查验。 5.2 集中验货站 应采用智能查验。 6 查验流程 6.1 一般原则 6.1.1 收费站查验流程包括收费站外广场、内广场和收费车道的人工查验及智能查验流程。本文件包 含收费站外广场的人工及智能查验流程,收费站内广场和收费车道的人工及智能查验流程参照收费站外 广场的人工及智能查验流程执行。 6.1.2 集中验货站查验流程包括服务区集中验货站智能查验流程以及沿线其它区域集中验货站的智能 查验流程。本文件包含服务区集中验货站的智能查验流程,沿线其它区域集中验货站的智能查验流程参 照服务区广场的集中验货站的查验流程执行。 6.2 收费站外广场人工查验流程 3 DB4101/T 32—2022 6.2.1 查验人员引导绿通车辆驶入验货区。 6.2.2 查验人员告知司乘人员绿色通道验货程序和政策。 6.2.3 查验人员向监控室报告,开始验货。 6.2.4 查验人员根据绿色通道验货程序和政策对绿通车辆进行查验,重点查验篷布和厢式车辆。司乘 人员对绿通车辆进行开箱,开箱数量不低于 4 箱;司乘人员对篷布车辆进行拆解,解开面积不低于篷布 面积的 1/2。对明显运输鲜活农产品(牲畜,活禽等)的车辆可简化验货流程。 6.2.5 查验人员向监控室报告查验车辆运输的货物名称和种类。 6.2.6 查验人员持交通运输部查验终端对每辆车应进行不少于 4 处部位(车头、车侧、车尾、车顶货 物)的拍照,以及对车辆行驶证进行拍照。 6.2.7 根据拍摄结果及查验情况,实时判定是否免费通行。 6.2.8 判定结果为合格的绿通车辆,车牌号、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车头车侧车尾车顶货物图片、货 物种类及查验时间等信息即时上传至交通运输部平台后,实现免费通行。 6.2.9 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车辆,应申请复核或在收费站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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